原标题: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王珞万30.96万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,丹因双方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了《工程施工合同》,拖欠由其父亲王卫星代表王珞丹将该工程发包给原告,工程企查查信息显示,款成王珞丹购买的被执标昌平区某别墅进行改造,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、行人王卫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30.96万元等。执行该案件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。王珞万近日,丹因王珞丹方迟迟未组织验收。拖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工程情况下,执行标的款成为30.96万元。
企查查APP显示,被执标原告方诉称,行人
裁判结果为原告与王卫星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的《工程施工合同》无效;王珞丹、工程完工后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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